中新网11月23日电 据昆明市五华区政府官方微信大众号音讯,11月22日,云南省昆明市五华区人民政府发布关于对田某某拒服兵役行为处理的通报。
通报显现:田某某,男,汉族,现年19岁,2024年下半年通过全国征兵网自愿报名从军,通过体格检查和政治查核合格后,经同意入伍到武警部队服现役。
9月27日,田某某到部队新训基地参与练习,入营后不适应部队环境,不能够融入部队日子,强烈要求退出,先后4次以不适应部队日子为由向新训单位提交退出现役请求。经屡次教育引导,其在知晓拒服兵役职责结果的前提下,仍坚持回绝实行服兵役责任,并表明乐意承当拒服兵役的全部结果。11月8日,部队对其作开除处理。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兵役法》等相关文件规则,经研究决议,对田某某作出如下处理:
1、将田某某归入实行国防责任严峻失期主体名单施行联合惩戒,不得录用为公务员或参照公务员法处理的工作人员,不得招录、聘用为国有企业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
2、两年内不得处理田某某出国(境)手续,其个人户籍“服兵役栏”补白“拒服兵役”永久字样。
3、两年内不得为田某某处理升(复)学手续。
4、撤销田某某相关优抚优待方针。
5、对田某某处以2024年五华区家庭优待金(16100元)两倍的一次性经济处分32200元。
6、两年内不得给予田某某信贷优惠方针支撑。
7、两年内不得为田某某处理经商办企业手续。
8、将田某某拒服兵役行为及惩办决议通报辖区各高校、各街道、各部门和群团安排,并在区级首要媒体平台上公告。
图片来历:昆明市五华区政府官方微信大众号